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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车广告隐藏陷阱 构成诈骗获刑罚金

2023-05-23 12:13:26 法治日报社区版


(资料图)

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

通讯员 赵明

看到广告说能够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到心仪的汽车,来到销售门店却发现实际花出去的钱越来越多,此时该如何应对?近日,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这样一起诈骗案。

2019年4月,张某某在某网络平台看到一条某品牌汽车的出售广告,正好是他想要的车型,且价格比市场价低。经过电话联系,自称销售人员的徐某甲告诉张某某这是一辆库存车,需要先以市场价进行交易,事后再返还油卡,张某某遂与对方约定好到店里提车。

到销售门店与徐某甲见面后,张某某交完购车定金,被带至北京一家汽车交易市场提车,张某某支付了7万余元购车款。返回店后,在徐某甲的催促下,张某某并没有详细阅读合同内容,就签订了购车服务合同。随后,张某某又在徐某甲的安排下,去汽车装具店做装饰,被索要2万元服务费,称是合同里约定好的服务费,不交就不能把车提走。

意识到被骗的张某某在事后报警,广阳区检察院以徐某甲、徐某乙、冯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移送法院起诉,法院经审理认定诈骗罪名成立,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甲、徐某乙、冯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,并处罚金1万元。目前,该起案件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查证中。

法官说法

承办检察官表示,和张某某有类似经历的还有很多人,都是遭遇了“购车买卖陷阱”,徐某甲等人的诈骗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检察官提醒,在购车过程中,莫要轻信他人“低价车”“库存车”“内部渠道”等说辞,对于明显大幅度低于市场价格的售车广告,应提高警惕,切勿掉入名为优惠让利、实则暗藏猫腻的陷阱,小心钱车两空。